许海对贯彻落实云南省“十二五”兴边富民工程提出要求
作者:云南银行业协会 上传时间:2015-09-17 09:56:40
9月26日下午,许海行长主持召开行长办公会,传达贯彻省委、省政府上午召开的云南省“十二五”兴边富民工程会议精神,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。合杰、苑书义、余良副行长参加会议。
省委、省政府召开的云南省“十二五”兴边富民工程会议,通报了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“十二五”规划,秦光荣省委书记作重要讲话,李纪恒代省长作会议总结,国家民委罗黎明副主任讲话,会议还表彰了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先进单位,对实施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进行了动员和部署。许海行长结合云南分行实际,对我行贯彻落实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提出了三点要求:
一是高度重视。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,充分认识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、省政府的决定部署上来,把兴边富民工程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。各级行、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、负总责,精心组织、认真实施,积极履行大型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,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,积极支持云南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。
二是加强领导。省分行成立许海行长任组长、合杰副行长任副组长,公司业务部、办公室、工会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分行公司业务部,具体负责兴边富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,建立协调有序、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,形成责任明确、分工协作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三是制定措施。要根据《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“十二五”规划》,研究制定我行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具体措施,细化目标、实化任务、硬化措施、强化责任,建立一级抓一级、层抓落实的责任制,加强督促检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,确保扎实推进,取得实效,为云南省“两强一堡”建设作出积极贡献。
(工行云南省分行)